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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蜜桃牛奶冻(61)(2 / 2)

他好像,是真再次拥有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家。

作者有话说:

完结了完结了,从此修修和小方和安安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生活!

这个文是我完结的第一个长一丢丢的耽美文,也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在晋江更的文,中间确实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,总之,要感谢大家的包容和支持

明天晚上会先上一个程许的番外,然后再慢慢来放修修的番外;

新文的预收已经开了,改名为《蚌病成珠》,依然是现代BL【划重点,现代!】,依然是病弱攻!

贴上文案来有感兴趣的姐妹们可以预收啦,不感兴趣的姐妹们,只能以后有缘再见啦么么爱你们;

【蚌病成珠】

芳华路168号是一座灰扑扑的三层小楼。

楼前的小院子有一面墙爬满了绿藤,藤条一路盘到二楼主卧的窗台上,在窗台上的竹篮里结了一只周正匀称的玉色小香瓜。

桓沉拖着半条命等它长大,等了一千年。

也不知道在他油尽灯枯,身死魂消前,能不能见它瓜熟蒂落。

天有不测风云。

谁能料到,二十一世纪,现代化都市市中心的三层小楼能溜进来一只猹,一口咬断了连着小香瓜的藤条!

那可是他养了一千年的媳妇!

桓沉不要命地耗损修为催熟小香瓜,终于在他一口血喷出来时,瓜皮上裂开一条细细的纹路。

一只雪白的小手扒开瓜皮,从里头探出来一个拳头大小的脑袋;

这眼睛,这鼻子,果然跟千年前的那个人一模一样。

桓沉松了口气,终于放心地昏死过去。

东海以东三千里,有岛名曰东门;

有传说,许多许多年前,妖王便是被斩杀与东门岛上;

也有传说,妖王修为无边,并没有死,偷梁换柱逃走了;

没人知道传说是真是假;

但东门岛上有一处无人能破的结界却是真的;

那些不思向善的妖族,便会被囚禁于此;

千年来,没有一只作恶的妖,能从桓沉手底下逃脱;

秋时从漫长的混沌中醒来,脑袋空空,什么也不记得;

他从一个小娃娃长成一个能与桓沉比肩而立的青年,只花了七天;

七天后,桓沉懒洋洋地靠在躺椅里对他说:秋秋长大了,该担起养家的重担了;

秋时:??

入坑提示:

1病弱攻,部分情节为虐攻服务,不喜勿入;

2虐攻身虐攻心,前期偏向甜虐,后期可能有虐心,虐心总体不算多(注意!!是不多,不是没有!)

3.1v1 正文HE 不排除有BE番外的可能(不看番外,不影响正文食用),介意慎入;

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,我会继续努力的!

第83章

程许番外风雨归路 ◇

程盛永远忘不了那年的那个雨夜。

那天他碰巧落单,被十几个人堵在小巷子里。双拳难敌四手,何况他们有备而来还带了家伙,雨势又大,雨幕里的人影欺身靠近,程盛才能勉强看清,很快身上就被戳了几个窟窿。

好在,他从小被打出了经验,知道怎么避开要害,否则就不会有后来遇到许路遥的事了。

堵他的那些人,有几个他看着眼熟,是隅城最大夜总会的老板刘哥的人。程盛跟刘哥原本无冤无仇,近来恰好就有了交集。大约是半个月前,阿吕喜欢上了刘哥会所里的一个姑娘,他陪着阿吕去要人,刘哥却不肯卖他这个面子。

程盛是极好面子的人。

隅城最大的夜总会,一晚上进进出出多少人。

刘哥在那么多人面前驳了他的面子,程盛哪里肯依?

当晚,程盛就带着阿吕在会所外守着刘哥,把人扣住,第二天晚上算着时间,趁着会所最热闹的时候,把的刘哥绑缚住手脚,丢到会所大堂里去。

如此,梁子便算是结下了。

怪不得找了这么多人在这里堵程盛。

干他们这一行,能躲能逃是活命的关键。程盛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在包围圈里破出一个缺口冲出去。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,更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,借着夜色与雨水,掩饰掉自己身上鲜血淋漓的伤,跟在人群里混进一个看上很不错的封闭式小区。

小区里,每一栋楼的每一层都装了监控,程盛知道,自己像只落汤鸡一样地游荡在楼层里,势必引起监控室里保安的关注。因而他没有走进楼栋,而是小区花园里找了棵树,在树底下盘腿坐着,仔细思考怎么阿吕他们来这里接他。

他暂时没有想到什么的好的办法。

手机在刚刚的打斗中被砸得粉碎,他一身狼狈,又是雨水又是血水的,也根本没有办法向路人借用通讯工具给阿吕他们打电话。

雨滴又大又密,打得他脑子里一团浆糊,昏昏欲睡。

在陷入昏迷前,程盛似乎看到有个人打着伞蹲在自己面前,拿手机的手电筒照着自己,仔细看了看。

他听见那个人清亮的声音里是外强中干的强自镇定:喂,你怎么伤成这样啊!坚持一下,我送你去医院。

没事,小伤,不用去医院。程盛迷迷糊糊地抬手扯了一下那个不甚清晰的人影,帮我给阿吕打电话,让他们来接我。

阿吕是谁?你的朋友?他的电话号码是多少?

135程盛只说了三个数字就顿住了,拧着眉头想了一会儿,摇摇头,我不记得了,那就算了吧话音刚落,他拉着人家一角衣袖的手松松垂下去,彻底昏了过去。

再次醒来,程盛睡在一张干燥温暖的大床上。他的衣物被尽数除去,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,他掀开被子看了一眼缠在胸口的绷带,发现绷带上的蝴蝶结比公司里负责给大家治疗轻伤的兄弟,打得要好看得多。

醒了?

大概是因为伤后虚弱,敏锐度低得过分,一直到有人出声,程盛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,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,下意识地便翻身坐起。

当他忍着伤处剧痛,翻身下床,看见的是一张白皙清秀的脸。

那张脸的主人正用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满地瞪着他,瞪了好一会儿,才指着绷带上洇出的血色,没好气地说:我家的绷带已经被你用光了,你自己出去买一些回来,我重新给你包扎。

以前,程盛的防备心很重,很难接受陌生人的好意。可是跟许路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就听话地打着伞出门去找药店买绷带,出去买绷带就算了,他竟然没有一走了之,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许路遥家,乖乖由着他重新包扎自己身上两处挣裂的伤口。

这究竟是为什么?

程盛自己也说不清,只绞尽脑汁地想了个理由,大概是因为那天出去买绷带拿的是许路遥的伞,披的是许路遥的外套,他得东西送还给人家。

可这个想法,他也只在心里想想,没跟别人说。

事实上,跟人说了也不会有人信

圈子里有谁不知道呢?程盛拿走的东西,哪里有让他送回去的道理!

程盛的伤每天都要换药,得知许路遥是个医生后,他就死皮赖脸地在许路遥家里住下了。

一开始,只是因为伤口疼得厉害,程盛懒得腾挪地方。

后来,他渐渐发现,这里比他住的地方要好。

其实他早就搬离了小时候住的那个棚户区,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层。每天都有阳光从客厅里那个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,半个客厅都是温暖明亮的阳光。

他小时候梦想的房子里得要一个大大的书房,和一个大大的厨房。

如今他拥有了一套大房子,却忘了给书房留个空间,只记得留出了个暗室,放了一屋子的刀具。厨房倒是很大,可他的冰箱里除了啤酒,什么食材也没有添置过。

恋耽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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