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我脸上,此时我正在考虑要不要起床。
今天难得的假期其实想多睡会的,但还是被迪卢克叫醒,让我陪他去无聊的晨练。
晨练是不可能晨练的,既然睡不着,那就去钓鱼好了。
要说现在我是不是太懒啊这些问题,自己也想过。
本来我就没啥志向,现在的生活也很舒服,至于打打杀杀就更别想了,安安心心过好平凡的生活吧。
更何况我也不能算平凡了,克利普斯之子,最年轻的骑士之一。
嘛,妥妥的带有主角光环。
你看看,不一会功夫,一条鱼儿就上钩了。
迪卢克和往常一样,简单的热完身后,就回酒馆了,他今天还要上班。
等下我要不要去训练场呢?
去吧,我怕看见法尔伽,不去吧,我也没有好的地方训练,没人和我陪练。
算了,抬头不见低头见,他应该不会和我一个小孩发什么脾气的!
大概钓了两个多小时的样子,我把鱼儿放回湖里了。
回酒馆看了下时间,泡了杯黑茶休息一下,与酒保聊聊酒馆的日常。
在十点时候我带着长枪出门去训练场了,现在用长枪与琴训练的话,应该也可以吧?
抱着这样的想法,我看到了法尔伽正拿剑与琴训练。
没见到迪卢克,估计又是出去了吧。
走下阶梯,在旁边看着他们训练,能不能借鉴剑术用长枪施展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