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不跑的人看着很像神经病。
周同甫想了想那画面,的确很像。他问她:那你怎么不跑?
她说:我不介意被当成神经病。
她递给他一支棒棒糖,要吗?很甜的。
周同甫点点头,接过她给的棒棒糖,她期待地盯着他看,他于是撕开包装袋,塞入嘴里,同她一样直接在口腔内咬碎。
她笑了笑,说:你也喜欢这么吃棒棒糖?
周同甫没有回答,他将雨伞遮向她,自己的衣服已经淋湿。
我送你回宿舍。
好。
她与周同甫经过网球场,周同甫忽然对她说:你男友还在那里。
她抬起眼皮看前方。前方一片雨雾浓重,看不清太远的距离,她张了张唇,喉头酸涩,又闭上,继续嚼碎嘴里的糖,问:他还在吗?
周同甫沉默了片刻,说:你和他是不是出了事情?吵架了?
是啊。我们分手了。
周同甫愣了愣神,似乎有些难以置信。
颜书觉得他的反应很好笑,说:不信?我也不信。
他是她喜欢了那么久的人。
曾经无数个日夜她趴在台灯下,他的名字在日记本上密密麻麻,一笔一笔拼凑了一页又一页。
他不知道她有这么喜欢他。那本日记本收进一个上锁的箱子,她已经好久没打开了,可能已经落满了灰。
那时年少,她总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等他经过,每次他都只随意看他一眼,目光又冷又错愕,大概以为她是个神经病。
谁会每天忘记带钥匙?
但她每天乐此不疲,假装自己记性不好。她只是为了制造合理的偶遇。
他几乎不会同她讲话,目光冷然,但她见到喜欢的少年出现在预定的时间点,总开心得忍不住对他笑,他每次都一副复杂的神色,并不回应她。
她不在乎,因为每天只是见他一面,已经令她开心一整天。
时间撕开她一层一层的伪装,她总算又遇见他了。
大学时,他真的成为她的男朋友,像做梦一样。
可是现在,已经不是了。
你不想见他的话,我们从后门走吧?周同甫提议。
颜书摇摇头,道:就从那儿走,怕什么?他又不会拿刀杀了我。
周同甫:
她低着脑袋,鞋子踩进雨水满集的小坑里,遇到一个大坑时,她跨过去,溅了周同甫一裤管的雨水,周同甫没发火,只是提醒她要小心。
她忽然问:你是不是喜欢我?
周同甫错愕地怔了怔,然后点头,说:是又怎么样?既然你已经恢复单身,能不能考虑一下我?
你都不假装一下吗?她惊愕地问。
为什么要假装?我不想失去这次机会。
颜书摇摇头,说:抱歉,我暂时没有这样的想法。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。
周同甫却一反常态地笑了笑,说:来不来找你是我的自由,你可管不着。
颜书吐了吐气,继续往前走。忽然顿住步子,她目光颤了颤。
周同甫随她的目光望去,没有意外地笑了。他果然还在那里。
厉时屿站在那儿,碧青的梧桐叶铺在他周围,他一丝表情也没有,冷冽又阴鸷的神情,目光像要洞穿一切。
颜书冷淡地移开目光,对周同甫说:就送到这里吧,我自己走回去就行。
周同甫把伞递给她,她犹豫了一秒,接过雨伞,转身朝宿舍楼走去。
一眼都没有看厉时屿。她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。
大概会觉得她是个变心变得比翻书还快的人吧?随便他怎么想吧。
回到寝室,齐琪儿和应栀都在,见到如同落汤鸡的颜书,二人齐呼她有病。
她也不解释,只找来毛巾擦干头发,又换了衣服,将换下的衣服拿到洗衣房洗干净。
洗干净衣服,发现晾衣架不够,颜书问室友接了一把。
晾好衣服回到寝室,应栀对她说:我刚刚下去买东西,看见你男朋友和周同甫在对峙,呃,也不能算对峙,他们没动手,就是气氛有点剑拔弩张,是不是在为你准备决斗啊?
颜书一愣,问:还在下面吗?
不在了,他们不知道说了什么,太远我也听不见,总之就是,你男朋友一脸阴狠,周同甫就感觉挺如沐春风的。
颜书担心他继续淋雨会生病,跑到阳台往楼下看,发现他已经不在那里,她松了口气。
回到寝室后,她心里却空落落的。
ˉ
大雨延绵不绝,体测拖到半月后。这天天气晴好,一年一度的体测终于拉开帷幕。
跑完五十米,颜书已经累到缺氧,她怀疑自己跑完八百米会死。
这段时间她一直忙着准备留学申请,每天除了上课和参加社团活动以外,到处跑准备申请用的材料,忙碌中才不至于被分手的坏情绪淹没。
开跑前,她收到专业课老师发来的信息。
【老师:推荐信给你写好了,等下你过来我办公室取一下,给你推荐了去哥伦比亚大学的新闻学院。赶紧去报名,快到截止日期了,不要错过这次机会,你通过的希望很大的。】
【颜书:谢谢老师,我会尽快的。老师,报名后还有哪些流程吗?我想提前做好准备。】
【老师:学校会筛选确定面试名单,再由校方组成的评审团推荐候选人,材料审核和面试通过后即获得项目的推荐资格,你再按照哥大的申请要求写份申请发过去,最终是否录用还是由对方学校决定。不过你不用担心,先好好准备面试吧。】
【颜书:好的,谢谢老师,我会好好准备。】
八百米开跑了,颜书卯足了劲儿往前跑,她不奢求成绩多好,只要及格就好。
最后一圈的时候,她已经上气不接下气,嗓子眼干疼,呼吸都困难,加上心跳剧烈,恍惚间,她只觉天旋地转,下一秒便往前栽去,周围有同学惊呼,她感到膝盖生疼,却爬起来,又继续跑。
终于跑完最后一圈,勉强合格,她瘫坐在地上,头晕目眩。
有谁递来一叠纸巾,她抬头望去,愣住。
厉时屿穿一件浅灰外套,内搭白衬衫,上衣口袋里别一支黑色钢笔,整个人说不出的清冷利落。
一周不见,他不知何时将头发剪短了一些,比之前多了几分青葱气息,气质却依旧冷硬。
日光打在他的脸上,睫毛在冷白皮肤上印一圈浅浅阴影,黑色瞳孔内倒影她的身影,她看得失神,忘记接纸巾。
厉时屿蹲下来,拿出一张纸巾替她擦脸上的汗液。细腻的触感划过眼睛时,她才微微回神,扭头,推开他的手。
众目睽睽,许多人看他们,当然没人知道他和她已经分手,只以为他们又在秀恩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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